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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方案是什么?

2023-12-16 00:26:28大气治理1

一、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方案是什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坚持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地方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3坚持淘汰与发展、治理环境污染与优化经济结构相结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坚持严格执法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证工作目标实现,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好关停企业职工的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努力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以治理小造纸、小水泥、城市污水为重点。改善水环境、大气环境、人居环境质量,优化经济结构。

(一)小造纸治理:严格监管已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不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废纸再生企业;停产治理环保手续不完善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纸制品企业、商品浆造纸企业。

(二)小水泥治理:立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水泥生产企业。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立窑;年底前关停20万吨/年规模以下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企业的生产能力。鼓励以等量淘汰生产能力的方式建设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三)城市污水治理:期间。市城区、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其它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必须开工建设,所有县(市、区)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吨。年,市城区、麻城市城区、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要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区别对待。要根据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未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或无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经营的企业,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对已在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但产品质量连续两次在省、市以上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合法登记、许可但在环保方面未达标的企业,由环保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责令其限期治理,期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停业或者关闭。对地方政府确定关闭的企业,工商部门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对合法经营但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应当关停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决定》国发〔〕40号)有关规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并对非国有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按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执行。

(二)严格依法执法。

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违反产业政策、违规新建立窑的企业,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不得为属于关停对象的小造纸、小水泥企业补办相关手续;对生产许可证或工商执照到期的不再办理换证手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对到期应予关闭的企业,依法收回生产许可证。国税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水泥利废税收政策的规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利用工业废渣的比例达标外,还必须达到环保新标准。严禁立窑水泥进入高速公路、机场、港口、桥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禁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立窑水泥。电力部门对属于取缔、关闭范围的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供电。电力部门和物价部门对属淘汰、限制范围的企业,要严格实行差别电价。金融机构对属于淘汰范围的企业,不再发放贷款。环保部门要把小水泥企业粉尘和生产线烟气排放作为各地环境整治的重点,根据国家制定的环保排放标准,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督,对环保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

(三)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市区收费标准应达到0.80元/吨,各县(市、区)县城在年底前达到0.80元/吨。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要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费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四)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造纸、水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力度。必须全部安装在线污染监控系统。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全额征收企业排污费,对未按规定足额征收排污费的地方,由市环保、财政部门进行检查,对县(市、区)有关部门不作为行为予以纠正,应收未收的排污费全额上交市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妥善安置关停企业职工。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关停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关停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属于关停的国有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分类安置职工;其他类型企业,要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安置职工。各县(市、区)要按照积极消化、统筹安排的原则,切实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做好关停企业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改造项目和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招用本地关停企业人员。

(六)集中销毁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为防止关停企业转移设备、异地再建。对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要予以销毁。鼓励各地采取集中销毁的方式处置关停企业的关键设备,特别是具有放射源的设备。

(七)有效利用关停企业的土地资源。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收购关停企业的土地。因地制宜地利用关停企业土地资源。关停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关停企业土地增值收益优先用于职工安置。

(八)实行环保专项治理奖惩政策。对达到治理进度的地方。支持地方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压小、上大”市发展改革委在相关项目审批时优先安排,市经委在安排技改项目时优先支持,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查用地指标时优先安排。

市政府有关部门停止审批新的工业项目,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地方。停止审批新的工业用地。

四、明确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造纸、小水泥的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工作负总责,做好环境保护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制订本地工作方案,于月底报市政府,同时抄送相关牵头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全面、准确上报相关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并在当地媒体上对关停企业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成立工作专班,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环保局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相关专项治理工程的牵头责任。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督办检查,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报道。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选派优秀人员参与工作,搞好协作。需要制定具体政策办法的由牵头单位制订相应文件尽快出台。市环委会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污染严重企业的监管,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治理相关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严格奖惩措施,市政府每年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推动工作开展。

二、农村治理十大痛点治理措施?

农村治理十大痛点:

1.顶层统筹难度大;2.基层思维转变难;3.产业结构不平衡;4.科技创新薄弱;5.文化参与性亟待加强;6.品牌意识尚浅;7.乡村治理情况复杂;8.保护与开发难把握;9.商业运营模式缺乏;10.农村利益机制不健全。

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 ,突出政治引领功能 ,建立健全强化村党组织政治领导的制度机制 ,引领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党的意识 、纪律意识 、责任意识 。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 ,规范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 ,切实增强党组织的仪式感和神圣感 。把分散 、孤立的群众和社会自治组织联系整合起来 ,共同致力于把基层重建为"团结的基层" ,共同致力于政党理念回归"人民政治" ,把组织优势转为农村治理优势 。

  (二)加强基层"领头雁"培养 ,把人才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及村民素质提升培训行动 。大力实施"传帮带"工程 ,组织农村人才与青年技术人员及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子" ,加快后备人才培养 ,带动农民群众实用技能提升 。组织优秀农村人才服务基层 ,推行"农村人才+基地+农户"等服务模式 ,扩大"影响一片 、带动一群 、造福一乡"的集群发展效应 。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持续开展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 ,进一步提高抓党建促脱贫攻坚 、促乡村振兴质量 。建立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性岗位补贴长效机制 ,逐步提高村(社区)岗位报酬 ,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积极性 。

  (三)加强部门联动配合 ,把协同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减少来自不同业务部门的单项考核干扰 。此外 ,还应简化考察调研程序 ,尽可能减少工作汇报会 、座谈会 ,尽量采取现场走访 、口头汇报等简便形式 。同时要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 ,形成问责 、容错纠错和澄清有效协同的机制 ,鼓励多元化的容错纠错机制 。查实确需问责的 ,要分清责任的层次 ,是主体责任 、管理责任还是其他责任 ,对因政策不明晰等导致的责任 ,应该划定容错空间 ,给予纠错的机会 。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把干部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

  基层干部庸政懒政背后有不同原因 ,应针对不同"致庸致懒"原因和干部的不同特点对症下药 ,真正树立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针对年轻干部"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的 ,要加强传帮带力度和教育培训力度 ,建立领导和普通职工交心谈心机制 ,真正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的热情和活力;针对遭遇"天花板"的干部 ,要在其思想上加强教育 、行为上细化监督 ,更要完善干部约束激励机制 ,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让干部们物质上不为难 ,精神上有尊严 。保持其工作热情;针对部分得过且过 ,"等养老"的干部 ,要健全干部考评制度 ,合理设置正面考评指标和负面考评指标 ,把"作为"情况和考评结果联系起来 ,把考评结果和职级升降联系起来 引导"无为。

三、中国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和所用时间?

根据《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4)》,中国治理雾霾污染需要20-30年。

报告指出,根据英国、日本、德国、美国治理大气污染的经历,中国要“从根本上而不是一时”治理好雾霾、重现蓝天白云,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技术水平,需要20-30年时间。

即使是采取最严厉的措施,采用最先进的技术,最快的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奇迹性的改善环境,也需要15-20年左右的时间。

四、村治理农村财务问题采取什么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不少农村会计没有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素质普遍较低且队伍不稳定,造成农村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不规范,财务制度形同虚设,会计应有的反映、核算、监督等职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致使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账簿设置、登记不全。个别村没有按照制度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和科目,特别是不设应收应付科目,形成村欠户款,户欠村款,造成不明不白的糊涂账;固定资产等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或有总账无明细账;同一经济业务,发生前后会计处理不连贯,科目处理不一致,总账和明细账不一致。

2.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不及时入账,收款人不签字盖章;支出没有正式发票,多以白条入账且无经办人签字;基建项目的购货合同或购货协议不完整,支出大额现金普遍,且无正规发票。

3.财务无专人管理。由于会计人员更换频繁,财务移交手续不及时,会计制度不健全,而造成多人管钱、重复报账、会计档案缺失、责任不分的混乱局面,这已成为当前一些农村财务管理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集体资产管理不严密

1.农村集体财产是全体村民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村民的共同财富。有的村不建资产台账,没有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资产账内、账外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被个别村民随意无偿占有,一些村干部擅自出租、出借集体资产,擅自出借或自用资金,造成大量集体资产、借款无法收回,严重侵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

2.当前,农村集体对土地、企业、设施、设备等资产的发包出租已成为集体经济的重要收入。有的村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程序、手续欠规范,合同条款不明确,或虽有规定但执行不严,导致使用人对集体资产掠夺式、破坏式经营,致使集体资产被严重侵蚀。

3.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企业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求助乡财政担保贷款,加大了投资力度,一定程度上刺激和拉动了经济的发展。由于村集体企业无健全的内控制度,对投资项目未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者缺乏应有的风险防范意识,造成企业盲目投资,亏损严重,乡财政因连带责任被强制扣留账户资金还贷,造成乡镇财政紧张,债务累累。

(三)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财务公开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村民了解村级财务收支的一个窗口,也是村两委会的一项义务。有关部门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和监督等多方面作了严格规范。但是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而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少数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影响了财务公开的质量。

二、亟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

笔者认为,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具体建议如下:

(一)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村会计队伍,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是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其会计核算,2004年9月财政部颁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该按此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农村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及政策培训,培训合格人员统一发上岗证。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会计人员还应通过考试取得农村会计电算化证书。执行严格的会计人员任免程序,保持会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只有这样做,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货币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开支审批、对外投资、承包合同、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实行审批审核多层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村集体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应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有经办人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最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以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和挪用。村集体组织要建立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变动情况,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集体的土地、建筑物和设备等资产发生产权转移时,必须按照程序科学评估;集体资产出租、发包及对外投资时,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进行集体决议。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认真做好农村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是农村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支持、指导和配合对农村集体财务的监督审计工作。农村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针对撤乡并村过程中出现的平调集体资产、集体土地征用、出租、变卖、集体企业改制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按规定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乡村治理和农村治理的区别?

答:乡村治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综合自治、法治、德治等治理手段,不断创新模式,使得个体或组织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自治和发展中。乡村治理是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各有定位,各司其职。

农村治理重在硬件,可以有效改善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而乡村治理在偏重于软件,通过治理手段更好的服务于乡村建设,提升广大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二者一个重在建设,一个重在管理,从不同的维度来振兴乡村。

六、基层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建立基层矛盾化解的长效机制。除了依靠人,为开展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对一些周期性,顽固性,老大难问题,要想办法科学化解突出办法。制度的延续性,通过持续工作解决问题。

七、治理河流污染的措施和意义?

要解决水污染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综合考虑,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其对策措施有:

1、减少耗水量

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3、产业结构调整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5、开发新水源

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

意义:健全水污染控制的支撑体系,提升政府部门的行政能力,建立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及设备产品体系,带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发展,为国家和地方水污染控制与治理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示范,对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八、长江存在的问题和治理措施?

长江流域横跨我国华东、华中、西南三大经济区,地理位置优越,水资源得天独厚,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治理开发工作,组建了流域机构,开展了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初步建立了长江防洪、灌溉、水力发电、航运、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体系,在保护流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流域情况的变化,长江治理开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层出不穷,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加以解决,把长江治理开发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让长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加强防洪保安体系建设,仍是长江治理开发的首要任务

一是抓紧完成长江近期防洪工程建设任务。

在按规划完成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建设任务之后,继续加强洞庭湖、鄱阳湖区及支流堤防的达标建设和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对荆江四口洪道、洞庭湖区及其四水尾闾、鄱阳湖区及其五河尾闾进行必要的清淤疏浚,清除洪障,保持行洪畅通。

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挖掘潜力,充分发挥丹江口、五强溪等已建大型水库的防洪作用。三峡工程防洪库容及其调度运行对长江中下游防洪意义重大,要按照水利部审定的《三峡水利枢纽防洪调度方案编制工作大纲》,积极开展水库防洪库容的复核及三峡工程不同运行阶段防洪调度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远近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和移民建镇的思路,分步安排分蓄洪区建设,实现计划分洪,尽可能减少分洪损失,近期重点实施城陵矶附近100亿m3的分蓄洪区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长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减少分蓄洪区的使用机率和范围,必须兴建防洪作用较大的干支流水库。为了使长江防洪体系能主动适应三峡工程建成后情况的变化,要加紧长江中游防洪物理模型及数学模型、三峡工程建成后对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及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是要高度重视非工程防洪措施的建设和运用。长江洪水的自然特性表明,即使防洪工程系统进一步完善后,要完全消除洪水灾害也是不可能的。

必须大力加强非工程措施的建设,人为的活动要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协调共处,特别是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必须适度,以便在长江发生不同量级洪水时,提供足够的蓄泄场所,避免发生影响全局的毁灭性灾害。要加快长江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积极开展长江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的研究和修订,加强洪水保险等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及实施。

要强化流域机构的防洪管理职能,加强防洪风险的研究及风险管理,依法加强河道、湖泊和分蓄洪区的管理,严禁对河道湖泊洲滩进行新的围垦和侵占。

(二)、加快开发利用水资源,是新世纪长江治理开发的重大战略举措

1.抓紧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尽快实现我国水资源配置“四横三纵”的总体格局

2.加快长江流域水能资源开发步伐,为国民经济提供优质能源

(三)、加强上游水土保持,加快中下游河道整治和泥沙防治,是长江治理开发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1.进一步加强上游地区水土保持,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2.加强泥沙的原型观测,充分发挥上游水库的拦沙作用

3.加强中下游河床演变的观测与分析,加快实施关键性河势控制工程,保持中下游河势的稳定

4.深入研究复杂多变的江湖关系,科学调控水沙

5.加大长江口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力度,促进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强化水资源保护,是实现长江流域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的城市水资源战略。城市工业用水的70%以上将转化为污水,“节流优先”是降低供水投资、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合理选择,也是世界发达国家城市用水的发展方向。据预测,2010年供水设施的单位投资约为8元/m3,污水处理约为10元/m3,而节水仅需3元/m3左右,通过节水减少污水排放是最为经济的手段。“治污为本”是保护供水水质、改善水环境的必然要求。

长江流域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率不高,据预测,要在2010年以前基本遏制城市水污染的发展趋势,保护城市水源,并在2030年以前使水环境有明显改善,2010年和2030年城市污水的有效处理率必须分别达到50%和80%以上。

二是坚持以源头控制为主的污染综合防治战略。由于工业结构的不合理和传统的发展模式,工业废水造成的水污染负荷占水污染总负荷的50%以上,绝大多数有毒有害物质都是由工业废水的排放带入水体的,要把控制工业污染做为源头治理的重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耗能大、用水量大、技术落后的产品和工艺,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提高资源利用率,削减污染排放量。

与此同时,要结合生态农业、节水农业的建设,通过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充分利用农村各种废弃物和畜禽养殖业的废水,将面源污染减少到最少。特别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

三是坚持多种手段并用。大力推进水资源保护法制建设。建议抓住《水法》修定的有利时机,增设“水资源保护”专章,建立具体的水资源保护制度,同时强化违法的法律责任,增加流域管理方面的条款。

具体到长江流域,应根据三峡库区水环境的保护、南水北调供水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长江口水生态系统的保护、西部大开发中的水资源保护和长江中下游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等实际需要,制定适合长江流域特点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规,通过法制保障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尽快将长江流域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加大水资源保护投入,在巢湖等重点水域实施一批水资源保护工程。

采用调水、截污、清淤、非点源控制生物治理、污染源治理等综合措施,为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提供可靠保障。积极探索运用税收、财政、信贷、补贴、奖励、收费、赔偿、罚款等经济杠杆,调节流域内人类活动与水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经济手段来控制污染。抓紧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

对主要城市江段的水质、入河排污口、近岸水域、鱼体残毒及沉积物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研;根据长江流域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节水防污、水体富营养化控制和流域水环境管理模型开发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抓紧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推进水生生物环境诊断技术的应用,逐步研究采用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为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制定适当的环境技术政策,鼓励低污染和无污染生产。

(五)、坚持体制、机制、科技创新,是推进长江治理开发的根本动力

长江流域机构现行的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与其肩负的使命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还很不适应。

最突出的问题是:依据现行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流域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难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流域机构对于违法水事活动很难进行处罚和纠正,对流域内的控制性骨干工程大多没有直接管理和调度权,无法起到统一调度的作用。

流域治理缺乏稳定的投资保障和有效的筹资机制;还存在政事企职能交叉,责、权、利不清的问题,长委的汉江集团、陆水管理局等主体企业的公益性耗费长期得不到补偿,负担沉重,缺乏活力。

完成新世纪长江治理开发的艰巨任务,必须在体制改革和机制、科技创新上狠下工夫。

九、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内容?

《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慈溪农村专职干部制度研究》由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主与绩效的有机结合;

政情与乡情:慈溪农村专职干部制度产生的背景;

结构与运行:慈溪农村治理的基本状况及其问题;

选拔与聘用:农村专职干部的选聘分离方法;

履职与管理:农村专职干部的考核、培训与保障机制等九章构成。

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基本内容是?

概括地讲,就是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理论和方法,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的身心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污染影响下产生遗传变异和退化;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和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物资源的生产能力,使之得以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造福人类,贻惠于子孙后代。

1,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3,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4,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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