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拉煤车辆管控原因?
一、京津冀拉煤车辆管控原因?
京津冀对拉煤车辆的管控主要出于环保考虑,以改善空气质量。近年来,该地区实施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细颗粒物(PM 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5%和35.1%,重污染天数分别减少了70%和65%。这些努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消耗了全国33%的煤炭,但由于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比例较低,散烧煤取暖使用量仍然较大。为了进一步减少煤炭污染,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措施也在不断加强。例如,某些地区因环保原因限制了特定时间段内给京、津、冀牌照的运输车辆装煤运输。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汽运煤的限制对于铁路来说是一大利好,但对于拉煤车司机们则带来了挑战。
总的来说,京津冀对拉煤车辆的管控是为了实现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
二、湖北12月份冷空气持续多久?
湖北12月份的冷空气预计会持续较长时间,具体时间难以确定。根据气象预测,12月,影响我国的冷空气过程主要有4次,出现的时间和强度分别是:上旬前期(偏强)、上旬中期(中等)、中旬前期(中等)、下旬中期(偏弱)。整体和历年强度基本持平。此外,根据中国气象局于12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11月发生6次冷空气过程,频次总体偏多。11月以来(11月1-29日),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0.4℃。预计12月,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等地可能出现阶段性雾或霾天气。因此,湖北12月份的冷空气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并且可能会伴随着雾或霾天气。建议做好防寒保暖措施,并关注天气变化,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
三、今年为什么全国这么冷?
今年天气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冷空气活动频繁:今年秋季全国平均气温为历史同期最高,预测结果也显示今年冬季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然而,冷空气间歇期,大气扩散条件转差,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和长三角等地可能出现雾和霾。
强寒潮过程影响:13日至16日有一次强寒潮过程影响我国,18日开始又有一股较强冷空气,导致气温一降再降。
北极涡旋分裂:12月中旬以来,北极涡旋分裂为双中心,分别位于格陵兰岛和西伯利亚上空。伴随欧亚上空西风带的剧烈扭曲,西伯利亚高压异常增强,我国大部地区由前期盛行偏南风转为偏北风,冷空气南下导致气温骤降。
厄尔尼诺影响:厄尔尼诺背景下我国冬季气温总体偏暖,但阶段性冷空气活动较为频繁,冷暖起伏比较明显。
地面积雪:地面积雪造成的晴空反照率增加也使得后期回温较慢。
因此,虽然预测今年可能是最暖年,但部分地区的实际气温要低很多。
四、京津冀禁止运煤吗?
没有禁止,实行管控
京津冀对拉煤车辆的管控主要出于环保考虑,以改善空气质量。近年来,该地区实施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细颗粒物(PM 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7.5%和35.1%,重污染天数分别减少了70%和65%。这些努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消耗了全国33%的煤炭,但由于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比例较低,散烧煤取暖使用量仍然较大。为了进一步减少煤炭污染,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措施也在不断加强。
五、西安的雾霾到底是怎么来的?
西安的雾霾成因复杂,主要包括工业污染、地理环境因素和气候条件等。首先,工业污染是西安雾霾的主要成因之一。西安的工业污染源主要来自重工业企业和微小工业污染源,如石油化工、煤炭矿山、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垃圾排放等。这些污染物在大气中形成细颗粒物,是造成雾霾的重要因素。其次,地理环境也是影响西安雾霾的重要因素之一。西安地处汾渭平原断陷盆地的西段,是喜马拉雅山运动形成的一个新生代断陷盆地。受山脉阻挡和背风坡气流下沉作用影响,易形成反气旋式的气流停滞区,污染物汇聚后不易扩散。同时,关中地区风速有明显减弱趋势,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导致污染物易堆积,助推了雾霾天气的形成。此外,气候条件也对西安雾霾的形成有一定影响。冬季采暖期,燃煤量大幅增加,使得大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升高,加剧了雾霾天气的形成。综上所述,西安雾霾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绿色发展。
六、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出台标志着我国是第几个成为?
第一个。
2013年,“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成为全球第一个大规模开展PM2.5治理的发展家。
几年来,在与雾霾交锋的战场上,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累计完成散煤治理约2500万户,全国淘汰2400多万辆黄标车、老旧车,229家钢铁企业6.2亿吨粗钢产能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许多地方的钢铁、煤炭等落后产能被淘汰……
七、陕西省生态环境各部门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省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省内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省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全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省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全省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全省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省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省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牵头组织实施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研究拟订省级地方性辐射安全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标准。牵头负责全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全省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省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十一)组织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系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全省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我省参与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全省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省生态环境厅要统一行使全省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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