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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氯化氢排放国家标准?

2024-01-22 02:42:58大气治理1

一、2021氯化氢排放国家标准?

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气筒高度及基准氧含量要求

,序号

标准名称

高度要求

基准氢含量(过量空气系数)要求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3.3除储库底、地坑及物料转运点单机除尘设施

外,其他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m 。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本体建(构)筑物3m 以上。水泥窑及窑尾余热

利用系统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 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 以上。

4.1.4对于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应同时对排气中氧含量进行监测,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式

(1)换算为基准含氧量状态下的基准排放浓度并

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其他车间

或生产设施排气按实测浓度计算,但不得人为稀

释排放。

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的基准含氧量为10%,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排气的基准含氧量为8%。2

GB 9078-1996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6.1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

5.2实测的工业炉窑的烟(粉)尘、

有害污染物为15m 。

4.6.21997年1月1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排放烟(粉)尘和有害污染物的工业炉窑,其烟囱(或排排放浓度,应换算为规定的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气简)最低允许高度除应执行4.6.1和4.6.3规定外,系数时的数值:还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4.6.3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除应执行4.6.1和4.6.2规定外,烟肉(或

冲天炉(冷风炉,鼓风温度三400°C )掺风

系数规定为4.0;

冲天炉(热风炉,鼓风温度>400°C )掺风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 以上。

系数规定为2.5;4.6.4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高度如果达不其他工业炉窑过量空气系数规定为1.7

到4.6.1、4.6.2和4.6.3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粉)

熔炼炉、铁矿烧结炉按实测浓度计。尘或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的50%执行。

二、关于废气处理的国家排放标准是什么?

关于废气处理的国家排放标准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废气处理五大因素: 一、能有效去除工厂车间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醋酸乙酯,丙酮,丁酮,乙醇,丙烯酸,甲醛等有机废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氨等酸碱废气处理。 二、要看行业主管部门如何推荐。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可信度比较高。 三、要看废气处理的原理。现在比较多的废气处理方式有活性炭吸附法、高温催化燃烧、冷凝法、湿式回收法、生物法等等, 四、要看成功案例。市场的公司大多都会有许多成功案例。 五、要看品牌。看该公司在公司的口碑和效果匹配程度,是否荣获过省部级以上环保净化协会重点推荐优秀废气处理公司、地方政府废气处理高科技环保公司等含金量比较高的称号。

三、粉尘排放高度标准?

北京市废气排放标准(试行)

(1984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 1984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是为控制废气排放,防治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而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向大气环境排放的炉窑烟尘、工业粉尘和工业废气。

按本标准烟囱(排气筒)高度所规定的排放量(浓度、黑度),均系最大容许排放量(浓度、黑度)。如烟囱(排气筒)实际高度与本标准规定的高度不对应时,其排放量(浓度)按烟囱(排气筒)实际高度计算。

在烟囱(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的距离内有居住的建筑物时,其高度一般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1炉窑烟尘

1.1本标准所称炉窑烟尘,系指生产用锅炉、采暖用锅炉、生活用锅炉、工业窑炉、电站锅炉、炼钢炉和茶炉、大灶等排入大气环境的烟尘。

1.2生产用锅炉、采暖用锅炉、生活用锅炉、工业;窑炉排放的烟尘,按区域应符合表1规定的标准.

表1

区域类别 适 用 地 区 标准值

排放浓度

( mg/m3) 林格曼黑度

(级)

1 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地、名胜古

迹、重要建筑周围其他特定地区 200 1

2 市 区

郊 区 城 镇 400 1

3 其 他 地 区 600 2

四、voc气体含量国家标准是什么?

VOC 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常见的 VOC 气体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不同国家和地区对 VOC 气体含量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家标准:中国: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规定,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浓度应不超过 0.6mg/m³。美国: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制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其中规定了不同行业和用途的 VOC 排放标准。欧盟:欧盟制定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令》(2004/42/EC),其中规定了不同行业和用途的 VOC 排放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标准可能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和用途,具体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同时,VOC 气体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应尽量减少其排放和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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