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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海南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2025-01-18 09:03:57大气治理1

一、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包括近期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4.5mg/km等。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二、海南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9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意见。

据介绍,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海南省行政主管范围内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以及生物质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各种容量的层燃炉、抛煤机炉。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的锅炉,参照该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使用醇基燃料的锅炉,参照该标准中燃油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燃用沼气、燃气直燃机可参照该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此外,《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据悉,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填入征求意见表,反馈至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邮箱bzh65310955@163.com。

三、储油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是2021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中规定了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其中储油库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动力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或《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

四、广东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包括近期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4.5mg/km等。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五、河南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全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暨纪念2020年世界标准日座谈会”,现场发布河南省七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钢铁、水泥、焦化、印刷等工业企业。

  这七项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为:《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涂装工序、印刷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水泥、钢铁、焦化、铝工业及工业窑炉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周峰表示:“根据测算,通过强制性标准实施,我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年分别减排约2.7万吨、4.9万吨、5.2万吨,挥发性有机物可减排约5800吨,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提供了新支撑,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添了新保障。”

  河南省自2001年发布实施第一项地方环境标准以来,近20年的时间,陆续发布实施了30多项地方环境标准。

  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科技标准处处长魏金春表示:“河南省地方环境标准大幅度提高了相关行业、领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不断收严排放限值,提高环境门槛,发挥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型升级、行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作用,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区域绿色发展活力不断凸显。”

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和颁布,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621-19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其他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七、制药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2019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4月16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八、铸造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一、《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 -2020)

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 -2020)

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 -2020)

四、《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修改单

五、《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修改单

六、《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修改单

七、《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修改单

依据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含标准修改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以上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实施。

九、云南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是指对于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如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等)在大气排放过程中所允许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或排放限值的规定。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大气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

具体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污染源和地区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云南省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例子:

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对于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通常会规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

交通运输排放标准:对于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尾气排放,通常会规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如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等。

燃煤排放标准:对于燃煤锅炉、发电厂等燃煤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通常会规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可能会随着环境法律法规的更新和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您查询云南省环境保护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信息

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是指锅炉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污染物在大气中排放的限制要求。

在中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和发布,目前实施的主要标准包括《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城镇居民生活用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GB30540-2014)等。这些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用途的锅炉在不同条件下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以保护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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