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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明珠北苑楼下烧烤店成“顽疾”,业主质疑无排烟管道如何拿到营业执照,官方回应:近期将集中整治。你怎么看?

2022-08-27 16:28:31大气治理1

烧烤摊扰民问题主要是油烟和晚上占道经营的噪音,让楼上业主痛苦不堪,矛盾日益激化,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从源头断绝。首先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没有独立排烟管道及与二楼住户相邻的商住楼就不能开设烧烤店,所以烧烤店的经营本来就是不合法的,更别说烧烤店违法占道经营,每晚扰民了。而工商部门首先把关不严,未能实地查看,从而导致烧烤店能顺利的拿到营业执照。另外不良商家和综合执法部门打游击,光靠上门劝说,蹲守不能从实际上解决问题,缺乏制约手段,所以解决这个问题,工商部门要把好第一关,不具备开设条件的就不能核发营业执照,而综合执法部门也需要有相关有效的制约手段,多管齐下才能解决这个顽疾。

扰民真的就不好了嘛,尤其夜市摊子对于有孩子要上学的,真的很影响

请问国三的车在陕西汉中能过户吗,只是换个户主

需要是国五或国四车辆才可在陕西省内落户上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焚烧垃圾危害多大?

近期,部分市民随意在居民区内焚烧垃圾、落叶等,恶臭、浓烟呛得附近住户纷纷叫苦。对此,专家提醒,焚烧垃圾不当,不仅对空气产生污染,还会危害人体健康。

  近日,梅县华侨城的吴先生反映,华侨城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多次在小区侧焚烧落叶等垃圾,弄得周边浓烟滚滚。嘉应学院梅州师范分院的学生也反映,该校附近的露天垃圾回收厂每天都焚烧各种垃圾,以致他们在上课时都得忍受刺鼻的气味。而丰顺县汤坑镇金盘开发区铜盘农场加油站附近一居民也提出,其家附近一个星期来一直有人在烧塑料制品。平远县烈士陵园内的落叶也是“一烧了之”,让平岗路华龙苑的居民苦不堪言……

  梅县华侨城的吴先生说:“垃圾应该通过正常途径来处理,如此一烧了之,害人又害己。”而在采访中,不少市民都提出了类似看法。

  梅州市中医院内科江汉奇副主任医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焚烧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其产生的气体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据介绍,焚烧垃圾会产生几种常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容易让人呼吸困难,造成呼吸道的感染,引发呼吸系统的疾病。此外,垃圾焚烧过程中可产生有毒物质二恶英。如果孕妇在含有一定量的二恶英的环境下生活一定的时间,可能引发流产或胎儿畸形。

  焚烧垃圾对大气的污染也不容忽视,期间会释放出大量恶臭、含硫等有毒气体,粉尘和细小颗粒物随风飞扬,致使空气中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超标、酸雨现象扬尘污染频频发生。为此,《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如有上述情况,环保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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