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限迁取消河南国4车2017年能迁回湖北吗?
国四排放的二手车,在2017年不会被允许过户到任何地区办理落户上牌手续。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经国家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15日印发。
郑州车牌在新乡审车给绿标么?
截止2019年12月,郑州车牌在新乡审车不给绿标,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相关文件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有效衔接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
环境保护部门依照《大气法》建立并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取消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不意味着取消车辆尾气的检测。废止《标志管理规定》,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两标’合一,一方面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民惠民的有力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机动车不再核发环保标志:标识合二为一 尾气检测更严
有哪28市被确定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
日前,环保部在京津冀以及山东、河南、山西6省(市)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督查。目前,督查正在进行中。
详细情况:
环保部表示,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将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同时还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28个城市,涉及京津冀以及山东、河南、山西6省(市)。
据环保部介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以下简称“2+26”城市)被确定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就此次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环保部已向京津冀、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环保厅以及“2+26”城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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