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危废利用、涉汞、纳入国家危废建设规划项目的危废综合经营许可证,到河北省环保厅办理;医废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到各地级环保局办理;危废收集许可证,到各县级环保局办理。请根据实际情况到各级环保部门咨询办理程序、要求及提交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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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一、申请单位提交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单位情况简介;
(2)《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已建单位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
(5)危险废物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排污申报登记报表、有关的环境测试报告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报告、排污许可证;
(7)《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表(书)》;
(8)申请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障制度、上岗操作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台帐登记式样;
(9)其它相关资料。
新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在试运行前,需向省环保局申请《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试运行期满,通过“三同时”建设项目验收后,可换发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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