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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实验或调查报告

2022-12-07 06:04:42废气处理1

一、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实验或调查报告

污染物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保护环境的紧迫需要提出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抓好三个层面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减排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依据环境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工业、科学发展产业;要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支持环保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要强化对减排目标和责任的考核,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环保部门要贯彻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战略思想,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通过严格环境准入,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和行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环评“调节器”、“控制闸”和“撒手锏”的作用,强化源头减排;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推动正在建设或尚未开工的治理设施加快建设进度,强化过程减排;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规范和约束企业的 环境行为,强化执法减排。 排污企业要增强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和设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发展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技术;要积极开展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行并严格管理,持续削减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减排,提高经济水平,通过减排,增强竞争能力,通过减排,体现社会责任。 建立三大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要严格按照分配指导意见的要求,将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要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 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将主要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确定为重点污染源,并将其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要深入研究污染源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的关系,以环境质量监测校验污染减排的成效,以建立减排监测体系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要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问责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落实三项措施 要通过治污工程减排。必须不断加大治污工程的建设力度。要按照“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治理项目,确保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 要通过结构调整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政策,通过不断淘汰高耗能、重污染的生产设备和落后生产技术与工艺,持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淘汰造纸、制革、酿造和印染等行业落后工艺,限制钢铁、电石、焦炭、铁合金、火电等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以结构的合理化配置削减污染物排放。 要通过加强管理减排。要将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纳入监管范畴,监督排污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正常稳定满负荷运营;加快推进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营,按照“节能、环保、经济”原则,确定机组电量调度优先次序,保证节能环保机组多发电。

二、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你的日常生活中,有哪些小窍门

你看看这个吧,从衣食住行做起,迈向低碳生活

三、我们经常听说 “节能减排”,什么是“减排”,为什么“减排”?“减排”为什么是和“节能”连在一起?

一、“减排”指的是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

节能减排有广义和狭义定义之分,广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物质资源和能量资源,减少废弃物和环境有害物(包括三废和噪声等)排放;狭义而言,节能减排是指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有害物排放。

二、 “减排”的意义:

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被破坏的代价,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应强烈。这种状况与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直接相关。不加快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只有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备受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也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指出“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三、 “节能”与”减排”在一起的原因:

“节能减排”出自于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这两个指标,如中国GDP年均增长一成,五年内就需要节能六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六百二十多万吨、化学需氧量五百七十多万吨。这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我国能源发展“十一五”(2006-2010年)目标是:到“十一五”末期,能源供应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能源节约取得明显成效,能源效率得到明显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取得实质进步,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能源宏观调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预警应急体系和机制得到逐步完善,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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