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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危险废物处置是否需三类用地

2022-05-01 06:13:49固废土壤1

危险废物处置是需三类用地应为在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还有可能对附近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所以它的建设位置与其它建设项目之间还必须要大气环境保护距离和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哪些政策对环境绩效有影响

国家在近几年来大幅度的对环境保护领域进行大的动作,环保的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可能是自从国家成立环境保护机构最大的一段时间。你的说的环境真的变化,应该说从两个方面来说,如果说是环境管理方面,目前国家对环保的执法、监管、企业对环保的重视程度都空前高涨。环保领域的信息公开,我觉得已经走在全国各行政部门的前列。下面我举一些例子:环境执法管理领域:环保部门不能进的企业越来越少,前段时间旁听了某地的一铁腕市长开会,说发展经济就要保护企业,不能乱检查,乱参观,只有两个部门可以进重点保护的厂区检查,一个是环保,一个是安全。这在前几年是不可能的事情,很多地方的企业环保部门根本进不去,或者说进去页白去,只能去让人家指定的厂区检查。环境信息领域:环评就不用说了,全部公开,目前推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国家的排污许可网络平台也是信息全部公开,另外还有企业的排污,排污费收取,等等在当地的(一般是省级)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部可以查到。另外就是环境监测自动站的监测数据,都是公开的。这在以前是不能想想的。你给企业说公开你的数据,他给你说这是商业机密。而且在以前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造假那就是司空见惯,叫做数据处理。现在就是原始数据上传,错了也让大家看。所以当地政府的压力老大了,也可以从报表上看,几年前的空气数据反倒比现在好,但实际上现在的数据是没有经过调整的数据。这两年的数据才是有可比性的数据。政府也开始注重环境质量的考核,减少对数字减排的依赖。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我记得清清楚楚,我很小的时候家门口的河水是红色的,但是大家都习以为常,最多说一句钢铁厂又排水了,现在河水变清了,但是有时候只要有一点富营养化,我们市的老少爷们是要骂娘的。企业的环保意识也以前有一定的提高,我们给某个城市的一个火电企业做项目的时候,这个火电企业紧邻这一个钢铁企业,做完了项目老总说我要们要在厂门口树个牌子,把自动监测的数据都实时显示到厂门口去,老总说了,我们电厂不能给钢厂背锅,后来又去这个城市,发现人家钢厂也在门口树了个牌子,上面也是人家的监测数据自动显示。但是如果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那么还真是差的还远我们不能把北京环境质量的改善当做普遍的事情,北京环境质量的改善是500km的防护圈的集体协作的结果。但是对于多数城市来说,环境质量肯定是改善的,但是几十年的粗放经营模式,也不是三五年的环保攻坚能够解决的。现在很多地方,城市的水源清了,但是水没了,定期上游水库买水,然后护城河清了,可是没有清洁、充沛的水,不会一直清下去。原来地下水污染的地区,等自净变好需要几十年。水库的养殖户们一扫而空,改善了水环境,但是游泳、娱乐的人一点也不少,大家看不见那个水源地的牌子。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更是难上难,首先近两年的空气质量有多改善很大程度是经济下滑,比方说钢铁、水泥、冶金等行业普遍效益不好,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去产能,调结构,现在经济在逐步向号,企业要发展。另外就是国家行政的调峰,停产等等措施,在这些非常规手段不能一一使用的时候,空气质量会有所反复。环境质量的改善原来是环保局在忙,现在是政府在忙,原来环境质量的下限已经无法让领导层接受了,现在感觉在逐步提升,但是仍然需要时间。

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处理难度大,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我国对危废的处置及监管仍存在较大风险,如危废处理缺乏全面规划、制度设计缺陷多、监管力量薄弱;一些危废产生企业存在管理混乱、违法处置等・・・・・・近日,生态环境部连续公布两项危险废物相关标准,一项是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另一项为行业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两项标准将取代2007年实施至今的旧版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近期还对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设做了全方位要求。● 各省(区、市)应当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纳入对地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依法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结合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依法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对多氯联苯废物等需要特殊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含汞废物等具有地域分布特征的危险废物,实行全国统筹和相对集中布局,打造专业化利用处置基地。● 深入排查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督促落实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一园一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要求。新建园区要科学评估园区内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废物智能化可追溯管控平台,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管控。● 鼓励石化、化工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化工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测试分析、环境风险评估与污染控制技术实验室,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污染控制技术等基础研究。鼓励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难处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利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生态环境部还列出了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设关键时间节点。2019年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通过信息系统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2020年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分别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在此基础上,结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自2020年起,上述清单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地方政府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并针对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在税收、资金投入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推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0年年底前设区市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满足本地区实际需求。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套自建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0月底,聚焦长江经济带,深入开展“清废行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分期分批分类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020年年底前,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率先实现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2022年2022年年底前,珠三角、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提前实现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2025年到2025年年底,全国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各省(区、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全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布局趋于合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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