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监测 > 正文内容

固定污染源和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现在有专门的仪器进行采集测试吗?

2022-08-28 14:50:35环境监测1

有的,挥发性有机物也就是VOCS,目前市面上专门采集的仪器比较少,前段时间我朋友买了一款叫做JCH-2110的手持的,小巧玲珑用着感觉含不错,可以环境和固定污染源通用的。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标准

法律分析:固定污染源NMHC-CEMS 由NMHC 监测单元和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NMHC-CEMS 应当实现测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以及含氧量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输出参数计算应满足本标准附录A 要求。对于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本标准附录A 中公式(A.4)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对于采用热湿法测量污染物浓度的NMHC-CEMS 应安装湿度CMS,按照本标准附录A 中公式(A.9)进行湿基值和干基值的换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

(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六)工业生产、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未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未进行防治污染处理,或者可燃性气体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未及时修复或者更新的。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shgreenbox.com/hjjc/24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