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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污染源监测管理与共享平台发布的数据怎么删除发布的数据

2022-10-14 14:28:34环境监测1

可以。
需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政府来源网站数据已删除。在此前提下,您可告知建设通客服人员,待建设通验证后,即可更新企业信息数据。
第二:政府来源网站数据未删除。在此情况下,不允许删除企业信息数据。

电磁污染源监测方法是什么?

环境条件:应符合行业标准和仪器标准中规定的使用条件。测量记录表应注明环境温度、相对湿度。

测量仪器:可使用各向同性响应或有方向性电场探头或磁场探头的宽带辐射测量仪。采用有方向性探头时,应在测量点调整探头方向以测出测量点最大辐射电平。

测量时间:在电磁污染源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测量,每个测点连续测5次,每次测量时间不应小于15s,并读取稳定状态的最大值。若测量读数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延长测量时间。

测量位置:取作业人员操作位置,距地面0.5m、1.0m、1.7m三个部位;辐射体各辅助设施(计算机房、供电室等)作业人员经常操作的位置,测量部位距地面0.5m、1.0m、1.7m;辐射体附近的固定哨位、值班位置等。

数据处理:求出每个测量部位平均场强值(若有几次读数)。

根据各操作位置的E值按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作出分析评价。

监测单位是什么单位?

监测单位一般是环保局下属的环境监测站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监测单位的职能如下:

1、负责对本市内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辐射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贮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市环境保护局和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动态等监测数据。

2、负责组织全市污染源调查,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以及各种分类资料。参与环境监察,掌握环境动态,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

3、负责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写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以及各类环境要素的年报、月报、周报、日报。

4、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区域环境的本底和现状监测,工程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跟踪监测、污染源治理装置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监测。

5、负责对县区监测站及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指导、质量考核、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6、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

7、积极开展社会委托监测业务,有组织地开展服务性监测。

8、组织环境监测现代技术的开发,参加环境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

9、完成省市环保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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