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猪政策? 农村丧偶政策?
一、农村养猪政策?
1.新建猪舍补贴
(1)新建猪舍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圈舍新建、引种、粪污处理、贷款等方面进行补贴。
(2)补贴的标准为:新建圈舍每平米补贴40元,沼气池每立方米补贴150元,引进良种母猪每头补贴400-600元,贷款贴息50%。
2.规模养猪补贴
(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
(2)生猪养殖规模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
(3)生猪养殖规模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
(4)生猪养殖规模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
3.标准化养殖项目补贴
标准化养殖项目主要针对在生猪主产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扩建,在扩建时可以申请补贴。
4.能繁母猪补贴
对农户饲喂的能繁母猪实施补贴,其补贴标准为每头补贴50元。另外,对能繁母猪还进行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保险费档次来决定,具体补贴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畜牧局。
5.生猪育种补贴
生猪育种补助政策的主要对生产性能测定、遗传物质交流、遗传评估、大数据平台建设给予补贴。
6.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每头给予80元补贴,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
二、农村丧偶政策?
国家对农村丧偶群体实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经济帮扶:国家对低保、医疗等方面提供经济帮扶,保障丧偶群体的基本生活。2. 优先就业:各级政府对丧偶者实行优先就业政策,给予合理的就业机会和优惠政策。3. 社会保障:为丧偶群体提供社会保障制度,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4. 心理疏导:针对丧偶者的心理困扰,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置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走出低谷。5. 照顾孤老:对于无人照顾的孤寡老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相关的帮扶服务,为其创造适宜的生活环境。
三、农村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四、江阴农村污水处理?
江阴还将是率先完成农村污水管网改造的滨江城市之一。
项目工程师李昊介绍称,中建安装上海公司参建的标段,就有不少村子位于长江边上。改造完成后,农村生活污水排入长江或通过支流排入长江的情况将得到根除,这对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也是一种具体落实。同时,江阴还是六个江苏社会主义现代化试点城市之一,而农村的现代化正是其中的一部分重要内容,没有农村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面现代化。
五、污水处理厂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为2010年6月底前投入生产,且COD排放浓度低于本补贴政策确定的浓度指标值的。所有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
六、农村种粮补贴政策?
2009年粮食直补15元/亩,农资综合直补68.97元/亩,两项合计83.97元/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每年的补贴标准不固定,以后年度如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发放方式
财政部门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种粮农民在农村信用社的开户折上。
农业补贴改革
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在全国范围内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一)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二)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原则上以2016年的规模为基数,每年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预算安排情况同比例调整,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鼓励各地创新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不鼓励对新型经营主体采取现金直补。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可按照不超过贷款利息的50%给予
七、农村避险解困政策?
避险解困帮扶的对象首先是我区已核定登记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其次是生产生活有特别困难的情况,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经自愿申请,各级审核审定后,成为避险解困帮扶对象:
1.居住在洪涝、地质灾害、风灾易发区域及地震影响地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生存条件恶劣,不搬迁难以摆脱困境的;
3.生活贫困,近三年人均纯收入不到当地(镇街)农村平均水平的70%;
二、避险解困帮扶方式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经核定成为避险解困帮扶对象后,自2018年9月29日以来,可以自愿选择如下几种安置方式:
1.城镇购房安置
2.农民新村建房安置
3.自主建房安置
4.投亲靠友安置
三、避险解困帮扶政策基本要求
避险解困帮扶对象安置完成后,原有住房必须拆除。投亲靠友若涉及户口迁移,须符合有关户籍管理规定。
四、避险解困帮扶资金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国家对纳入实施的帮扶对象个人部分补助15000元/每人。
2.资金用途。用于移民购房(建房),直接支付给搬迁安置移民户。
八、农村旧房继承政策?
可以继承房屋,但是不能继承宅基地,期间可以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但不能在原有宅基地上推倒重建,房屋因自然原因灭失毁损的,房屋灭失。
九、农村水田建房政策?
肯定没有国家认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但因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可出于对全村发展共同利益的考虑,自行制定收费的办法,限在本村范围内执行。你可以要村委会出具这些条文,如果没有,就是临时起意,即使以前不成文的惯例是这样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十、农村种菜补贴政策?
国家优惠政策有好多种只要是贞收连片,所以农村种菜就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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