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 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 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 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 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 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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