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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澄钢铁是央企吗?

2022-12-09 02:02:50污水处理1

兴澄钢铁是央企吗?

兴澄钢铁不是央企,是国企,属于央企中信集团的四级子公司。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隶属中信特钢集团,由香港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于1993年投资成立,现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特钢企业协会会长单位,中国首家4A级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江苏省十佳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2019年11月13日,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上榜单项冠军产品(第四批)名单。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加工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辅助材料;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不含危险品);黑色、有色金属材料、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兴澄钢铁是国企,不是央企。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下属的高度专业化的特钢生产企业。

1993年成立以来,公司已建成最具竞争力的特钢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特钢行业龙头企业,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公司产品主要有:轴承钢、齿轮钢、弹簧钢、容器钢、管线钢、高强耐磨钢等。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党委会和委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

(二)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指导和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承办机关法律事务。

(三)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省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公室)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四)产权与收益管理处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承办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协同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企业发展改革处(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企业分配处

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继续完成企业兼并破产有关工作。

(七)监事会工作处(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及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九)党建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并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党委换届工作。

(十)群众工作处

根据有关规定,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加强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和维持企业稳定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委信访办公室的名义);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外事等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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