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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尾矿库产生的废水怎么处理?

2022-12-10 05:13:36污水处理1

尾矿库一般由尾矿堆存系统、尾矿库排洪系统、尾矿库回水系统等几部分组成。

1. 尾矿堆存系统:该系统一般包括坝上放矿管道、尾矿初期坝、尾矿后期坝、浸润线观测、位移观测以及排渗设施等。

2. 尾矿库排洪系统:该系统一般包括截洪沟、溢洪道、排水井、排水管、排水隧洞等构筑物。

3. 尾矿回水系统:该系统大多利用库内排洪井、管将澄清水引入下游回水泵站,再扬至高位水池。也有在库内水面边缘设置活动泵站直接抽取澄清水,扬至高位水池。选矿厂生产是用水大户,通常每处理一吨原矿需用水4~6 吨;有些重力选矿甚至高达10~20吨。这些水随尾矿排入尾矿库内,经过澄清和自然净化(威海晶合)后,大部分的水可供选矿生产重复利用,起到平衡枯水季节水源不足的供水补给作用。一般回水利用率达70%~90%。

如何处理矿山含铜污水并回收铜?

含铜废水的处理并不难,可用碱性废水沉淀去除,也可用铁屑置换法。 但一般废水处理中铜含量较低,杂质较多,想从废水处理中回收基本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成本也远比开铜矿高,所以回收的问题还是不要想了。

东莞乱排污水处罚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开始公示,从制度层面为碧水保卫战提供保障。其中,对乱排放污水问题给予严厉处罚,可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乃至停业、关闭,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提出,广东实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在落实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条例》加大了对乱排放污水的处罚力度。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况的,由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2.对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稀释排放的;3.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工业集聚区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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