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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污水一级排放标准?

2023-01-12 14:40:24大气治理1

屠宰污水一级排放标准?

屠宰废水水质及排放标准 废水产生有明显的不连续性,每个季节以及每天的不同时段都不相同,节假日产生量较大,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血污、猪毛、骨屑、肉屑、内脏、肠容物以及粪便等污染物,固体悬浮物含量较高,有机物浓度高,油脂含量大,废水呈红褐色并有腥臭味,属于较典型的有机污水 ,可生化性好。

废水处理设计最zui大进水量为6 000 m3/d,平均水量为250 m3/h。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排放标准。

屠宰场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屠宰场废水排放标准如下:

1、屠宰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2、污水来源于屠宰车间,主要包括如下:

(1)屠宰前冲洗牲畜的污水;

(2)烫毛、清洗胴体污水;

(3)清洗内脏污水;

(4)冲洗车间地面、器具污水;

(5)冲洗圈栏污水。屠宰过程排放的污水中血污染最为严重,通常放出的血均回收利用,既减少处理负荷又增加收入;

3、水量、水质屠宰过程中污水往往集中在短时间内排放,水量波动较大;

4、处理工艺流程。该污水可生化性较好,故采用生化法为主的处理方法;污水经格栅筛网去除较大悬浮固体和毛发等杂质后,直接进入初沉池,初沉池兼作调节池均化水质 水量,同时将污水中不溶性固体如未消化食物和粪便等沉下。沉淀地出水流入厌氧水解池,在厌氧菌胞外酶的作用下,将大分子有机物水解酸化变成小分子,将大部分不溶性有机物降解为溶解性物质;

5、主要构筑物及设备;

6、处理效果及分析;屠宰污水经初沉、厌氧水解、SBR生化处理后,污水中的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屠宰过程中排放的污水含有大量的血污、油脂、毛。内脏杂物、未消化的食物及粪便等污染物,并带有令人不适的血红色及血腥味,而且还含有大肠菌。粪便链球菌等危害人体健康的致病菌。这些污水具有浓度变化大,有机物含量高等特点,直接排入环境将严重污染水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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